丽水市林业局关于同意注销龙泉市上垟镇中村村、小黄南村2株二级古树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 08- 21 信息来源: 丽水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龙泉市林业局:

《龙泉市林业局关于要求批准注销中村村二级古树樟树、小黄南村二级古树樟树的请示》(龙林〔2024〕75号)收悉。龙泉市上垟镇中村村二级古树樟树(古树编号118120500027)和小黄南村二级古树樟树(古树编号118120500001)经你局专家组鉴定,确认已经死亡。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同意对上述2株二级古树予以注销。

特此批复。

丽水市林业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