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修订出台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4- 07- 02 信息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为科学评价林长制工作成效,规范林长制工作考核,四川省成都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国家、四川省林草局最新考核办法,对2022年印发的《成都市林长制目标考核评价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近日正式印发《成都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结合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实际,对考核目的、对象、内容、程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共五章十八条。年度考核明确国土绿化、林业园林资源保护管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园林灾害防控、公园城市生态价值实现、林长制实施运行、公园城市形态构建等8项考核内容。规划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标省林草局对市(州)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园林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国家重点物种保护、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6项考核指标,重点考核保护发展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办法》明确了制定年度考评方案,细化评分细则、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等要求,按程序申报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后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区(市)县,由市林长制办公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安排和林地定额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

  《考核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地方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的责任,有效提升林业园林治理效能,进一步推进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刘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