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林长制助推生态建设开新局
发布日期:2024- 06- 25 信息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次数:

  济宁市首个全国绿化模范县泗水县在山东省首批“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评比中榜上有名。2022年以来,泗水县立足全面消灭县域宜林荒山,启动实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林长制+荒山绿化”,描绘美丽泗水画卷,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开新局。

  依托林长制体系建设,泗水县将3.28万亩荒山造林任务纳入各级林长责任区工作清单,每年荒山绿化重点时段,县总林长通过召开会议、巡林督导、签批意见等方式推进造林工作。通过成立指挥部、工作专班等方式,抽调专人负责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并在每个造林重点山头都明确“三级包保林长+施工+监理”五方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县总林长签批、安排制定2024年度封山育林实施方案,对新造林区域落实封育措施,巩固三年行动造林成果。同时,签批、部署制定泗水县森林火灾联合扑救规程,把全县山系划分为7个区,细化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临近区域力量增援计划表,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全面落实造、管、护全链条管理机制,将水、路、管、网等基础设施与造林绿化一体设计、统筹实施,确保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均超过95%。

  完善协同机制,制定了林长制协作制度,协同解决荒山绿化问题。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建设司法公益林保护基地,举办公益诉讼培训,开展林草执法联合行动,形成行政履职、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林草资源管理新格局。

  各级林长以巡促宣,巡林过程中带头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通过组织车辆集中宣传、设置广告宣传牌、拉设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林长制建设、荒山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有关政策、规定,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植绿爱绿浓厚氛围。

  通过全面推行“工程造林+乡村绿化队+村护林队+村民公益岗”模式,组建村级绿化队,雇佣项目区周边村民参与造林、管护,每人每天增收80—100元,实现社会得生态、百姓得实惠。种植元宝枫、板栗、猪牙皂、杏等特色经济林和木本粮油作物5500余亩,实现添绿添金双赢。

(肖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