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深化林长制释放“绿色红利”
发布日期:2024- 04- 16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缙云县获评2023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林长制专项优秀单位。

一是“森林经营”创新“两山”转化新路径。谋划丽水市缙云县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立足生态优势,创新运用生态修复、资源置换、业态集聚等模式,在偏远山区建立新型林业工业园区,构建林业康养产业复合体。推进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国有林场为中转平台,形成“村集体、林农—林场—项目业主”模式,推动分散林地适度规模经营。2023年,丽水市缙云县生态价值实现示范项目首批2.5亿元专项债已下发,12月缙云县林场成功列入国家林草局试点。

二是“添绿增彩”擦亮生态优先新底色。全域协同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五年精准提升工程、美丽林相建设、森林系列创建等行动,以彩色珍贵林、城市彩屏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打造“1314”樱花大道、好溪生态廊道等一批缙云特色绿化精品。构建“党政示范带头,基层党群联动,全民广泛参与”的植树造林模式,实现义务植树常态化、多样化、全民化。2023年,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9.1万亩,完成率达114%;年义务植树达77.85万株,参与人数超20万人次。

三是“农林复合”擘画共同富裕新亮色。构建“品牌+村集体+林农”组团创业模式,出台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创新以林木、林地入股组建家庭林场、林下经济合作社、企业举措,通过“杉木+黄精”“毛竹+黄精”“毛竹+灵芝”等林药、林下种养殖,提升林地经济效益。其中新建镇联新村竹林套种灵芝,流转周边3200亩毛竹林,打造成为全省最大竹下灵芝套种基地。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