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切实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4- 03- 27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扫墓、烧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高峰期。为全力抓好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缙云县切实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防控重点时段,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紧盯清明这一重要时段,深入分析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二、增强防火意识。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张贴禁火通告、警示案例等多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绿色家园。

三、盯紧防范重点。要紧紧把握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特点,针对祭祀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以及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等易发生风险部位,加大巡护密度,做好老人、幼儿、精神失常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防止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对各类森林火灾扑救装具和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扑救队伍做好动员发动,统一思想,确保出现火情快速出动,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有火必报”“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森防指办和林业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保持通信畅通。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