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 02- 29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清明、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林业局代拟起草了《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现将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林业局提出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邮       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117109  联系人:李巧波。


丽水市林业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doc


意见反馈情况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丽水市林业局在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禁火通告>(代拟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3月13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