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救助放生3只陆生野生动物
发布日期:2024- 10- 21 信息来源: 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10月16日,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将3只野生动物成功放生至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放生的3只野生动物分别是白鹇、东北刺猬和白鹭。

白鹇,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于10月9日在仙渡乡芦村村被热心群众发现受伤,随即联系雅溪林业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救助并送至莲都区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经检查,发现其营养不良,且有明显外伤。经过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体况稳定,适宜放生。东北刺猬,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于10月10日在水东新村被热心市民发现并救助,救助时行动迟缓,消瘦,无法自主进食,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人工喂养,同时补给营养针,已恢复健康。白鹭,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0月5日,热心游客在云和梯田发现并送至救助站,体格检查时发现虚弱无力,无法进食,中毒状明显,工作人员为其注射了解毒针和营养针,并进行人工喂食,已达到放生标准。

救助站工作人员根据其生活习性,将白鹭成功放生至湿地公园水边,将刺猬放生于草丛中,将白鹇放生至隐蔽的灌木丛中,因白鹇右后肢掌部缺失,叮嘱湿地公园管护人员今后加强巡查,观察后续动态,并与林业部门保持信息畅通。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今年已救助各类陆生野生动物86次,共计98只,其中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4只,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2只,主要有褐林鸮、红隼、领角鸮、凤头鹰、松雀鹰等。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