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林长制三大体系发力见效
发布日期:2024- 01- 22 信息来源: 安徽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安徽省亳州市不断深化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建设,以林长制引领林业全面发展,有效提升了林长制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林业增绿增效明显。

  一是组织体系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每名林长均有明确的责任区域,各林长责任区域内均安排了护林员,全面建立了“四级林长”+护林员的林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林长3515名,护林员3177名,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二是责任体系精细化。组织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编制印发《亳州市市县级林长工作指南》,严格落实《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并按照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巡林内容和示意图安排开展巡林,确保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2023年,各级林长巡林31万次,护林员巡护44万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400余件,有效促进了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制度体系规范化。落实林长令、林长会议、督办提示等多项制度,逐月印发《亳州市自然资源专报》,通报全市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赛马”机制;用好“行刑结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制度优势,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和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2023清风行动”,查办案件103起。健全林长“三联系”工作制度,市县级林长分工联系责任区60个,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经营主体120个,联系乡村级林长403名,开展“三联系”205次,帮助林业经营主体解决问题110个,充分发挥了各级林长统筹林业改革发展的牵头抓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