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林业碳汇助力生态司法,当事人通过购买碳汇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23- 09- 25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近日,龙泉市成功办理购买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当事人通过浙江(丽水)林业碳汇交易平台购买龙泉市国有林场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84.287吨,金额8428.7元,来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该市首例。

林业碳汇指的是通过实施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保护和恢复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2022年,龙泉市作为全省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试点,以龙泉市国有林场为开发主体,在城北乡、道太乡、住龙镇开发龙泉市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并与林农签订协议,林农无需投入项目开发成本,参与碳汇交易收益分成。项目开发面积4970.5亩,开发出的碳普惠减排量可以用于浙江省内开展低(零)碳试点创建、“零碳”公共机构创建、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需要。当前,该市共开发碳汇项目3个,达成碳汇交易8笔,售出5710.109吨,共计37.101万元

“生态司法+碳汇”推动当事人以购买林业碳汇的方式修复被损害的生态资源,已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一种新模式,是多元化恢复性司法的手段创新,对促进林业资源保护,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既向社会公众树立了“保护者获益、损害者担责”的鲜明导向,又有效推动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同时还对增强公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替代性修复创新了路径方式,也为异地修复提供了新的思路,是探索推进“生态司法+碳汇补偿”工作的有力举措和重要平台。

下一步,龙泉将进一步探索碳汇交易实现,拓宽林农增收路径,扎实推进林业固碳增汇行动向广度和深度进军。

(龙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