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简报2022年第2期(总第33期)
发布日期:2023- 03- 06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林长制简报

第2期(总第33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浙江省全面落实林长制

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以来,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全面构建五级林长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志”、“质”、“治”、“智”、“致”的林长工作格局,不断开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境界。

一、锚定先行目标,树牢林长之“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目标定位,科学谋划林业高水平现代化发展路径,督促引导各级林长牢固树立林长之“志”,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一是形成高位引领推动林长制的新格局。省委省政府把林长制改革作为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省委改革委专题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围绕理念、目标、机制、方法、手段“五个先行示范”的要求,构建形成高位推动引领、各方高效协同、体现浙江特色的林长制体系,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43310名。二是擘画打造林业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定位。省委常委会把谋划林业改革发展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并于去年12月由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打造林业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明确要求高标准夯实生态基底,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高效益发展富民产业,高品位弘扬生态文化,高质量推进数字化改革,高效率推动科技强林,努力推动我省林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三是扛起林业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担当。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国家林草局专门出台支持政策,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发挥林业在推动共同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为林业建设赋予新使命、注入新动能。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林长之“质”

以提升林业建设的质量效益为重点,统筹推进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发展,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林长之“质”。一是深入实施森林扩面提质行动。持续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年度造林任务44.54万亩,率先开展造林任务落地上图,得到国家林草局肯定和推广。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21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启动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建设示范村266个。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建设,开展林业增汇试点。二是大力推进林业兴林富民行动。加快推进五大千亿主导产业发展,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和竹木产业振兴行动,推进“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行动示范基地建设,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超5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省农民13%的收入来自林业,林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19%,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三是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加强除治,狠抓疫木“清零”,全省共除治疫情面积815万亩,清理病死松树737万株,打孔注药保护古松、大树360余万株,除治力度为30年防治历史之最,有效扭转了疫情蔓延势头。据秋季疫情普查显示,全省疫情发生面积减少36万亩,病死树数量减少127万株,30年来首次实现了疫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双下降”。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林长之“治”

以林长制为牵引,深化林业改革,强化政策激励,落实惠民绿政,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加快完善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巩固提升林长“治”的成效。一是健全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积极协调争取省财政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完善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办法,加大森林质量奖惩力度,对18个市、县(市)森林覆盖率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奖励200万元(其中淳安、开化两县为300万元);对县(市、区)年度森林面积每净增500亩、奖励100万元,每净减500亩、扣减100万元;对县(市、区)当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实际完成每增加1000亩奖励200万元,对未完成省下达任务的相应扣减。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全年兑现财政奖补资金20多亿元。二是探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林地保护管理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浙江省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施“先补后占”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先落实补充林地再安排林地定额,建立补充林地库,下达安排林地定额与补充林地库实行挂钩,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有提升,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机制的省份,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基层林草治理好经验。三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对林业经济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的培育,在庆元、开化等地依托国有林场优势,开展集体林地合作经营改革试点。加快林业金融改革,推进绿化造林金融体制创新,开展森林碳汇价值质押贷款,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截至三季度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发生额43.29亿元。创新推广森林保险新险种,开展常山油茶气象指数保险、诸暨香榧气象指数保险、安吉毛竹价格指数保险等地方特色品种保险,截至三季度全省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4800多万亩,多渠道全方位保障农户利益。

四、强化数字赋能,深化林长之“智”

充分发挥浙江数字化改革优势,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推进林业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打开林业治理的新空间,全面深化林长之“智”,已经初步打造了浙江推行林长制应用场景。一是实现“一张图”的林业资源数据归集。以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推进林地审批、林木采伐、国土绿化、森林病虫害等资源数据“落地上图”,汇聚全省1580万个林业图斑,打造集森林资源展示发布、数据更新、业务管理、监督监管、移动采集等于一体的林业“一张图”。二是打造“一体化”的林长制应用场景。围绕“一域一方案、一长一清单、一事一闭环、一月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五个一”管理模式,集成可视化林长制责任体系、智能化林长驾驶舱和动态化考核分析三大功能,打造操作可视化、考核精细化、业务程序化、信息自动化、预警智能化、指挥科学化、工作常态化的全方位林长制应用场景,为各级林长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完善“一网通”的业务协同体系。充分发挥林长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围绕解决森林督查、森林防火、生态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场景、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平台,有效破除部门工作和业务壁垒,实现了跨部门协同和省市县三级联动。

五、切实履职尽责,彰显林长之“致”

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带头履职尽责的“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彰显林长之“致”,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不断夯实林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一是带头谋划林业工作。省委书记袁家军、代省长王浩“双挂帅”,担任省级总林长,并主持召开全省第一次总林长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林长制工作,为全省作出示范表率,带动市县各级林长层层召开总林长会议或林业工作会议,谋划工作思路,研究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态势。丽水市林业局恢复单独设置,青田县恢复设立7个垂直管理的林业工作站、安排人员57人。二是带头开展巡林督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省委省政府17位领导的林长制工作联系县(市、区),并要求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巡林督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副总林长陈金彪,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奕君带头开展巡林督导,推动林业重点工作落实。去年以来,县级以上总林长先后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300多次,开展调研巡林200多次。三是带头破解发展难题。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林草局反馈我省涉林造地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涉林造地问题整改,并建立省领导联系督导机制,袁家军、郑栅洁、陈金彪、徐文光等多位省领导赴丽水、衢州、杭州等地开展实地督导,有力推进涉林造地问题彻底整改。去年以来,全省共排查出问题项目1560个,涉及面积4.71万亩,完成生态修复面积3.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