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林碳汇”项目收储开发形成丽水模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发布日期:2023- 12- 15 信息来源: 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23年,为助力实现杭州亚运碳中和,丽水市林业局积极开展“浙林碳汇”项目开发,开发了一批全省面积最大、碳汇量最大、涉及群众最广的林地。此次开发任务重、时间紧,更重要的是控制开发成本,我局依据方法学迅速摸排符合条件的开发地块,结合丽水实际情况,形成一套丽水的收储开发模式。

一是高度重视,构建专业开发流程。丽水市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叶伯军专题召开项目开发工作推进部署会,市林业局碳汇专班统筹协调开发全流程,迅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明确丽水市林业建设公司作为开发主体,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作为项目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地操作,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辅助各县林业部门开展落地上图工作。锻炼基层队伍,培养碳汇专业人才。本次项目开发过程中,我局组织召开了市级专题培训会,培养各县开发力量,市县及基层林业队伍得到了充分的培训和锻炼,为后续丽水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提供了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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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降低成本,多方位保障碳汇收益。我市通过做大开发面积将成本降至最低,控制在25元/吨,其中包括每亩10元预付给林农的碳汇收益金,最大限度保障林农参与碳汇项目开发的积极性和权益,并约定净利润按收益比例四六分成,按照全省100元/吨的成交单价,林农的收益预计在58元/吨。增加农民收益,助力实现山区共富。林农在原有森林抚育的工作基础上,通过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能额外获得19元/亩/年的收益(公益林补贴为35元/亩/年)。按照100元/吨的成交单价,本次开发的14.1万吨全部销售完毕后,可产生747.9万元的收益,其中428.5万元将惠及950余户林农。

三是分级签约,快速完成项目收储。针对项目开发签约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实际困难,本次收储模式中签约主体分为两种模式,国有林签约主体为“林建公司+国有林场”,集体林签约主体为“林建公司+乡镇强村公司”,村集体、个人所有林地由属地强村公司负责统一签约,节约了大量时间。延伸碳汇金融,拓宽价值实现路径。中国银行、交易平台与林建公司联合开展三方合作,中国银行为林建公司核定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开发收储碳汇的费用支出和资金需求。同时林建公司与太平洋保险积极探索“碳汇+金融服务”新模式,林建公司为丽水市莲都林场、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的林地进行投保,本次的保险数量为4894亩,保险金额为15.17万元。(局森林碳汇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