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
11-
09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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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工作精神,全面加强莲都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11月7日,由区林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区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排水公司等11家单位参加,会议由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胡伟主持。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会议资料,围绕计划纳入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黄村水库、玉溪水库等湿地开展了针对性讨论和研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不断完善湿地保护名录有利于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统筹谋划,兼顾保护和开发建设的关系,短期与长远的关系。对于计划纳入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湿地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民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此次召开全区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座谈会,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助推“林长治”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区林长制办公室将重点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集聚市区相关部门力量,为莲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