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 11- 13 信息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

浙林长办函〔2023〕6号

各市、县(市、区)林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总林长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省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现就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各级林长规范履职

(一)健全林长责任体系。要以压实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常态化推进林长信息、责任区域动态管理,实行定点联系、定责到人、信息公开。各地要根据林长调整变动情况,原则上在1个月内更新“林长智治”应用场景中的“一长一档”信息,完善“一林一策”措施,将各级林长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安排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无盲区,真正做到以“制”明“责”。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结合全省林长组织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二)切实提升林长履职质效。认真落实《浙江省林长履职工作规范》,积极协调各级林长规范履职行为,按照“主持召开1次林长会议、组织开展1次以上巡林巡查、挂钩联系1个县(乡)、督导推进1项以上重点任务、牵头协调1项以上难点问题”等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推进、牵头抓总、攻坚破难的引领作用,推动地方各级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各地要在8月底前通过“林长智治”应用场景“林长履职-挂钩问题”模块填报今年市、县两级林长挂钩联系的重点工作事项,并于每季度末更新工作进展情况。

(三)切实强化林长制工作调度。各级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调度,认真做好林长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以林长履职引领推动林业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国家林草局林长办《关于建立林长制工作季度调度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同步实施季度调度工作,围绕年度林长制工作重点,结合总林长令等要求,定期调度本级林长履职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在“林长智治”应用场景“林长体系-林长制信息上报”中填报季度工作调度表和典型案例。

二、积极深化林长制工作机制创新

(四)鼓励探索开展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深化林长制方法路径,鼓励各地重点围绕强化林长履职、优化部门协作、深化源头治理、完善考核激励、探索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机制创新,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和典型经验。为总结推广各地林长制创新示范成果,省林长办统一组织林长制创新示范成果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五)开展实施成效评估。省林长办将组织第三方对各地申报的林长制创新示范成果开展成效评估,采取地方自评、省级抽查、综合评判等方式,对各地动员部署、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支撑保障以及影响度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省级林长制考核和督查激励的参考依据。

(六)加强林长制典型宣传。鼓励各地积极报送基层林长推动林业发展的相关案例。省林长办将结合林长制机制创新示范成果申报和成效评估,开展政策面对面、总林长说、浙林长故事等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总结推广全省各地推行林长制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宣传报道我省林长制改革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涉林涉湿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林业发展、支持林业改革、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推动林长制年度工作落实

(七)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近期省林长办对今年上半年全省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晾晒,各地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分析问题、明确责任、倒排进度,全力推进国土绿化、资源保护、油茶保供、灾害防控、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林长制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八)深化重点工作督办。聚焦林长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和“林长智治”应用场景为依托,动态监测评估森林督查、松材线虫病除治、油茶保供生产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等问题实施预警提醒,对挂牌督办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专项督办,督促各地抓好问题整改。

(九)持续用好督查考核。根据国家林草局林长办2023年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部署安排,省局会同省水利厅制定了浙江省2023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将正式印发实施。各地要根据省级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引导各地争先创优,建立健全林长履职尽责的激励奖惩机制。

四、不断夯实林长制工作基层基础

(十)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根据今年召开的全国林业站和生态护林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林长制基层基础建设考核有关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理顺乡镇林业站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乡镇林长办和林业站一体化建设,切实强化乡镇林业站的服务、管理、监督责任,实现“林长办运行实体化、林业站发展功能化”,持续提升基层林长制运行成效,不断夯实林业站“前哨”基础。

(十一)加强生态护林员建设。以全面贯通应用浙江省护林巡查功能模块为抓手,健全完善护林网格体系,有序提升源头管护质效,持续加强护林员规范化管理。要在去年划定护林网格的基础上,选好配强护林人员,动态更新网格体系,确保全域青山有人管。要强化护林员履职考核监管,推动巡山护林由上线打卡向问题发现转变,鼓励引导广大护林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毁林毁绿现象,着力提升源头管护能力。

附件:林长制创新示范成果申报指南.doc

浙江省林长制办公室

浙江省林业局(代章)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