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 08- 12 信息来源: 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管理局 浏览次数:

浙林绿〔2021〕77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12月16日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根据全国绿委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林草局《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年)》《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全面清、常年清、清彻底”的防治要求,锚定“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全面控制”总目标,在更严要求更高水平上遏制松材线虫病危害,不断提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为“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打造林业现代化重要窗口”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年底,全省实现拔除县级疫区5个以上,乡镇疫点75个以上,疫情发生面积减少50万亩以上,与黄山市交界区域疫情向内压缩,交界区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力争实现疫区数量、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三下降”目标,拔除疫区乡镇疫点150个以上,20个轻型疫区实现疫区拔除或基本无疫情,国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实现基本无疫情。

三、分区目标

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将全省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重型疫区、中型疫区、轻型疫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实行目标管理(详见附表 1、附表 2)。

(一)重型疫区。

特征:松林资源丰富,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广,危害严重的疫区县。

目标:打好“除治攻坚战”,控制发生范围和病死树数量,严防疫情继续扩散。到 2025年,每个县级疫区拔除2个以上乡镇疫点,疫情发生面积压缩25%以上,病死树数量呈断崖式下降:永嘉、天台、仙居、莲都等4个县(区)在 2023 年前实现病死树下降50%以上,在 2025 年前实现病死树控制在10万株以内;其余县(市、区)在 2023 年病死树下降 30%以上;在 2025年病死树下降50%以上。

范围: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诸暨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计 20个发生区。

(二)中型疫区。

特征:发生时间较长,疫情显平稳或下降趋势,以及松林资源丰富、病死树数量相对较少的次新发生区。

目标打好“疫情围剿战”,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持续保持疫情发展下降趋势,逐步拔除疫点、降低病死树数量、大幅压缩疫情发生面积。到2025年,每个县级疫区拔除2个以上乡镇疫点;疫情发生面积压缩30%,疫情平稳区病死树数量下降30%,次新发生区病死树数量下降20%。

范围:杭州市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乐清市,绍兴市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温岭市、玉环市、三门县等24个疫情平稳区;桐庐县,磐安县,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云和县等6个次新发生区,计30个发生区。

(三)轻型疫区。

特征:疫情较轻、病死树数量、疫点数量较少的有效控制区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重点区域。

目标:打好“疫情歼灭战”,有效控制区巩固防治成果,严防疫情反复,消除疫情危害。有效控制区中,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宁波市海曙区,龙港市,绍兴市越城区,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椒江区等7个县(市、区),要在 2021年实现基本无疫情,3年内拔除疫区;其余10个要在2023年实现基本无疫情。3个重点区域要在 2025年前实现基本无疫情。

范围: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宁波市海曙区、奉化区、慈溪市,龙港市,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长兴县,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柯城区、常山县,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椒江区,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等17个有效控制区;淳安县、安吉县、开化县等3个重点区域,计20个发生区。

(四)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

特征:有松林分布的非疫区县。

目标:打好“疫情保卫战”,加强检疫执法和松林打孔注药保护,对重点区域松林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无疫情传入发生。

范围:杭州市西湖区,平湖市、海盐县,舟山市普陀区等4个重点预防区,宁波市江北区、镇海区,海宁市,岱山县、嵊泗县,台州市路桥区等6个一般预防区,计10个预防区。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百万亩健康森林建设工程。对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松林,采取集中清除和常年清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全面、及时“清零”疫木,辅助采取打孔注药保护健康松树,实现疫情基本控制(松树死亡率低于1%)或根除疫情的目标。统筹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以国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治示范建设,做到精密化监测、精准化除治、精细化管理,确保常年清、长年青。

(二)实施百万亩松林抚育提质工程。以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的温州、台州、金华、丽水、衢州等为重点,按照“防病除疫、减针促阔”的原则,重点开展松材线虫病主动除治与疫木清理,5年抚育提质松林面积100万亩以上。在清理疫木的基础上,加大松树抚育强度,伐小留大、伐劣留优、伐弱留强,梳理林下空间,补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

增强森林御灾能力,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稳定。

(三)实施百万株古松大树保护工程。加大松林打孔注药工作力度,强化优势木、目标树保护,避免造成重大损失。进一步扩大打孔注药范围,对景区周边、人流密集区域、村边路边的古松大树要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浙江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进行保护,全省计划每年打孔注药保护古松大树200万株(详见附表4)。要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机制、实施过程监管机制、绩效管控机制、防治效果评价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保护措施。

(四)实施与黄山市交界区域的疫情防控工程。根据国家局部署,十四五期间,杭州市临安区、淳安县,开化县的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压减1/4以上,桐庐县、建德市、江山市、常山县的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压减1/5以上。上述7个县(市、区),要围绕相应疫区的防控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如期完成。

五、行动内容

(一)多维度监测行动。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专项普查,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融合,提升疫情监测效率和准确性,逐步推进“卫星遥感+无人机”进行疫情集中普查工作,实现疫情“落地上图”,并及时对发生趋势进行研判;组建以护林员为主体、以购买服务为补充的基层监测队伍,构建“护林员+无人机”一体化、点线面相结合的灾害监测网络,实现疫情监测网格化全覆盖,做到疫情监测第一时间发现、空间位置监测精准到小班并实现精细化动态管理。

(二)全方位“清零”行动。坚持以疫木清零为核心的疫情除治制度,科学制定疫木清理实施方案,着力推行疫木冬春季集中清理和常年清理相结合模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强化山场清理、疫木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全过程精准管控。推进社会化防治进程,对疫木清理队伍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溯制度。动员社会力量,探索推广“你点我除”等模式,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病死松树信息、及时处置疫木。

(三)全覆盖督查行动。创建以小班为基本单元,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整体智治为手段的管理模式,形成县级控面、镇街控片、行政村控点的高效精准防治体系。引入监理机制,对乡镇组织开展的疫木除治作业实施监理。省市县三级除治质量检查全覆盖,通过推行质量抽样检测核验等方式,强化对除治队伍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除治进度和质量。集中除治期结束之前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列出问题清单,采取销号制,限期完成整改并复查。

(四)管源头“亮剑”行动。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疫区和疫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疫情封锁,强化疫源监管,防止疫木及其制品异地调运,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强化疫情阻击,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入隐患,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落实检疫执法职责,明确检疫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提高检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疫木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层层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加速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各地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分县任务,科学制定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逐级细化分解任务,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2月底前报省林业局备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防治检疫机构、森防队伍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投入。探索建立以奖代补投入机制,研究开展防治经费与防治成效挂钩制度,提高防治成效。各级林业部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年度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在 2023 年底报送中期评估结果。攻坚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地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推进数字赋能。全面强化数字森防改革,以林业“一张图”为基础,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综合防控机制,引入监理、核查、绩效管控机制,实现监测预警、防控治理、检疫执法等数据共享,实现疫情预防、疫源监测、疫木除治、打孔注药、林相改造、抽样核查、执法检查等闭环管理,全面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整体智治水平。健全专业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高防治管理社会化水平。

(四)加大科技支撑。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揭榜挂帅”科研攻关,以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林科院、湖州师范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加大科学研究支持力度,针对疫情监测预报、检疫鉴定、药剂防治、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的卡脖子问题开展研究。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松材线虫病疫情危害、防控除治等知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附件: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分区分级表.docx

           2.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表.pdf

          3.浙江省百万亩健康森林建设和百万亩松林抚育提质任务分解表.pdf

         4.浙江省百万株古松大树保护工程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