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 09- 20 信息来源: 青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室字〔2021〕1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青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青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林长制体系,全方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担负“丽水之干”扛起“丽水之赞”赋予的重要使命,在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打造具有青田特色的林长制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维护森林湿地系统稳定与安全。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着力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坚持系统治理、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坚持党政主导、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森林增绿、增量、增收“三增”目标,森林覆盖率保持81.63%以上,林木蓄积量保持1350万立方米以上,全县林业生产总值总量达到85亿元。湿地保有量10.4万亩,森林火灾年受灾控制在0.8‰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自然保护地确保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到2035年,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林业治理体系,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设立县、乡镇(街道)、村、山场林长四级联动体系,同时设立林区警长。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林长;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联系乡镇(街道)担任县级(区域)林长;分管公安的县领导兼任林区总警长。设立分管林业县领导为主任的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林长,乡镇(街道)副书记担任乡级副林长,乡镇(街道)片区或村的联系领导担任乡级片区林长,并设立分管林业乡领导为主任的乡级林长制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辖区内的林区乡级警长;国有林场参照乡镇(街道)、村、山场建立林长体系。

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林长,由村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林长。

各山场设山场林长,由专职护林员担任山场林长。

(二)工作职责

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做好绿化造林、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做好林业“三防三增三化”,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林业效益,三化即森林美化、生态化、康养化。

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坚守生态安全底线。严格保护森林和林地、湿地、物种资源,强化资源保护刚性约束,严禁毁林开垦,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强化公益林管护,确保公益林面积保持稳定。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和森林古道修复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强石门洞森林公园、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的长效沟通机制。[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行政执法局、法院、检察院、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建设“侨乡大花园”。全域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增加森林碳汇,促进区域“碳中和”。加快森林青田建设,重点推进美丽林相、百万亩国土绿化、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系列生态绿化工程,以打造空间错落有致、季相变化丰富、色彩层次分明的森林生态景观,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到2025年,建设战略储备林13万亩,建设瓯江流域生态廊道6.5万亩,建设健康森林7万亩。进一步做好绿化工作,深入开展城市绿化、四旁绿化、道路绿化、矿山绿化,丰富送苗下乡、义务植树、绿化造林月等绿化形式,广泛动员倡导社会各界参与植树绿化活动,全面提升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团县委、妇联、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森林灾害防控能力,搭建护林“屏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生物防火林带、林火工程阻隔设施等建设,构建网格化的林火阻隔体系。大力推进引水灭火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物资储备和培训体系、森林防火信息采集管理体系、山场林长(护林员)考勤体系建设。推进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专项工程,建设林火自动监测预警系统暨森林卫士系统,实现森林火情火警自动监测+地面巡护+快速处置闭环。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森林火灾防控。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落实防治责任,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推行松材线虫病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服务形式,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发生面积和枯死松木株数双下降。 [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局、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林业制度创新,激发森林资源活力。积极探索华侨林长、数智林管、区域联防等创新载体,提升林业现代化治理能力。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生态公益林和自留山以转让以外的形式(转包、出租、入股等)进行流转。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林地准入制度,对林地流转进行相应的指导。扩大森林保险品种,积极推广名木古树综合保险、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等林业特色品种保险,大力推进林木火灾保险和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持续推进林木采伐改革,按照《森林法》要求,全面执行省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侨联、青田银保监组、人民银行青田支行、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生态产业转型,形成“绿富美”画卷。完善木本油料、笋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油茶、笋竹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推进林业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发展良种油茶1万亩,抚育提升油茶2.5万亩,更新改造油茶0.5万亩。以“千村万元”林下经济“消薄”增收帮扶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切实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到2025年,发展林下复合经营模式基地1万亩。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生态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实现生态富民。[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夯实林业本底。理顺石门洞

林场管理体制,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讯、电力、供水等林业发展必需设施,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布局设立片区林业工作分站,强化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提升林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行林业数字化,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完善部门协同决策机制,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林业灾害防控、护林监管考核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现代林业治理的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经济商务局、编办、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大数据中心)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县委办、县府办、县林长办其他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二)严格督查考核。层层落实考核制度,统筹森林湿地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督导考核。县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乡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将村级林长工作纳入村两委干部考核。人大、政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实见效。[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审计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投入保障。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扶持,加大林业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基层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出台森林湿地保护和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财政局、林业局、编办、发改局)

(四)强化宣传监督。加大林长制宣传,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群防群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挖掘生态人文资源,共建共享自然教育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绿植绿护绿。[宣传部、林业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1.青田县林长制岗位职责.doc

           2.青田县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doc

           3.青田县林长图示.doc

           4.县级林长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