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 11- 30 信息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室字〔2021〕27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压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责任,着力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6号)要求,结合云和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筑牢浙西南绿色生态屏障,打造全国山区共同富裕样板县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森林湿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维护森林湿地系统稳定与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坚持绿色发展、兴林富民。大力发展绿色高效特色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拓宽林业生态转化通道,促进绿色富民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顺应自然、遵循规律,针对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分类管理、科学精准施策、依法规范管理,扎实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多方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推动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 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建立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林长管理责任体系,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促进云和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和谐新林区。到 2025 年底,林长制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高质量建成森林云和。到 2035 年底,全县林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碳汇全面增强,绿色观念深入人心,全域青山更加秀美,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设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同时设立林区警长。乡镇(街道)参照县级设立林长(警长)。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县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由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副总林长、林区总警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林长会议联络员。乡镇(街道)参照县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 1 次),研究部署林长制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发中心),各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做好绿化造林、森林湿地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强化统筹治理,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责任与措施,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工作。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犯罪行为,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大保护,实施平安林业。严格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快公益林提质增效,确保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有量和天然乔木林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地、重点公益林、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和古树名木、森林古道保护与修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建立实施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机制。以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云和湖省级森林公园、白龙山省级森林公园为主体构建县域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健全用途管控、联动保护机制,强化监测评估,严格落实管护制度。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落实湿地总量管控目标,突出重要湿地建设,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推进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物多样性的重点保护,开展珍稀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监测,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落实林业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健全林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加强疫木监管和检疫执法。构建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预防火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治理模式,提高整体治理能力。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机制,推进部门联合督查和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街道)林业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护林管护队伍,确保专管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森林湿地管护网格化体系,强化区域联建联防,实现管护全覆盖,推动资源管护向源头转移。

(二)聚焦高质量,实施生态林业。深入实施高标准国土绿化、美丽林相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公益林提质等行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加快推进山地、坡地绿化美化和矿山复绿。以战略储备林、健康森林为重点,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主动改造松木林,建成森林结构更趋合理、森林功能充分发挥、森林系统健康稳定的美丽林相。深入实施“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创建行动和“增花添彩”工程,推动建设童话云和“大花园”。加快“一村万树”建设,重点围绕示范村和推进村,充分拓展造林绿化空间,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改造乡村森林,提升绿化水平,增加森林资源,持续推进全域城镇、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擦亮生态底色。大力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着力做好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推进瓯江源头河道、湿地、森林生态功能的恢复提升,致力打造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新示范。

(三)聚焦转产业,实施富民林业。 充分挖掘生态价值潜力,培育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兴经济。依托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级森林公园、特色林业产业基地等,充分发挥森林文化底蕴优势,打造特色森林旅游产品,培育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带。积极创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形成森林康养新业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态价值转化率。持续培育林业高效生产基地,巩固提升木本油料、珍贵树种和大径材等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要素融合,全面提升基地规模效应和竞争实力。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支持发展新型林产加工业。构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与全域 5A 联创格局,打造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圈和高质量绿色发展圈。加强林业特色品牌建设,强化品牌赋能。实施“国家湿地公园+”品牌建设,加快创建 5A 级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品牌。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林业品牌营销方式,加强品牌引领和品牌宣传,提升林业品牌知名度、影响力。

(四)聚焦促改革,实施活力林业。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全面推进林业数字化改革,建成“云上智控”和“云森防”智治系统。完善部门协同决策机制,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护林监管、林业灾害防控等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云和林业综合展示平台,全面提升现代林业治理的一体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林业金融工作,做好公益林质押贷款。继续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开展林业股份合作社,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和模式,推动林业资源资产资本化、股份化,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实施森林碳汇行动,开展林业碳汇潜力调查、森林增长及其碳汇储量评估等工作,加快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森林、湿地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实见效。

(二)强化考核奖惩,推动落实见效。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县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乡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将村级林长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对村干部综合考核。对在林长制工作中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褒奖。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投入保障,夯实发展基础。切实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财政扶持,加大林业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探索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

(四)强化氛围营造,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重要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群防群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挖掘生态人文资源,共建共享自然教育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附件:1.云和县林长制工作机构.docx

2.云和县林长图示.docx

3.云和县林长制工作“十四五”目标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