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 10- 29 信息来源: 遂昌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遂委办发〔2021〕36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森林和湿地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自然资源,对保持遂昌生态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夯实绿色生态基础,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谐新林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主题主线,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深入推进“一城五区”发展战略布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打造具有遂昌特色的林长制体系,推动遂昌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山区县共同富裕先行样板赋能助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系统的质量和稳定。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着力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发展绿色产业,推进生态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突出顺应自然、遵循规律,坚持分类管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依法管理,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坚持系统治理、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森林湿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现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坚持党政主导、多方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机制,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格局。促进遂昌林业高标准保护、高水平发展,建设高质量多功能生态区,实现“两山”高水平转化,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县级样板,为遂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林业力量,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遂昌样板。

到2025年,实现森林增绿、增量、增收“三增”目标,建成完善高效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到2035年,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林业治理体系,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产品供给和林业碳汇能力全面增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设立县、乡镇(街道)、村、山场四级林长,同时设立林区警长和技术林长。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林长;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联系乡镇担任县级(区域)林长;分管公安的县领导兼任林区总警长;设立分管林业县领导为主任的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街道)参照县级设立林长(警长)办公室。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林长和山场林长,由村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林长,专职护林员担任山场林长;国有林场参照乡镇(街道)、村、山场建立林长体系。

建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担任总技术林长的林业技术支撑体系,林业科技人员分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担任技术林长。

(二)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做好林业“三防三增三化”:“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林业效益;“三化”即森林彩色化、生态化、康养化。

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作为重要指标,组织制定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林业执法,推进林业生态价值转化。推进林业产业区域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打造“诗画遂昌”。林区警长负责组织协调所辖林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调处涉林矛盾纠纷,配合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技术林长负责林业政策与林业技术的指导服务。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生态保护,夯实“管绿”底线。严禁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完善林地定额、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引导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公益林建设与天然林保护修复,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落实湿地总量管控目标,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林业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森林生态修复,提质“增绿”扩面。持续增加森林湿地碳汇,提升碳中和能力。稳步推进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扩面工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加快森林城镇、“一村万树”建设,五年新增国土绿化面积3.74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28.58 万亩,其中健康森林12万亩。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创新拓展义务植树尽责机制,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九龙山保护区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经投公司、县建投公司、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森林双防能力,保障“稳绿”增量。完善重大森林灾害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加强疫木监管和检疫执法,完善“丽水云森防平台”实现防控数字化转型,形成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全流程、全方位闭环管理体系;靶向防控美国白蛾、红火蚁等重大有害生物。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森林防火规划,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完善山场林长(护林员)考勤体系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林业制度创新,畅通“活绿”聚道。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加快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做大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工商资本上山入林。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合理利用。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探索碳汇交易和公益林占补交换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建设林下经济、竹木加工、森林康养等高效绿色富民产业,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遂昌分行、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提高“护绿”水平。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掌上执法”。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充分利用无人机等设备,提高森林监测水平,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县九龙山保护区管理中心、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生态产业转型,促进“富绿”惠民。完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开展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名、优、特、新林产品示范基地,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带和区域联动发展。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体系,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推出森林康养导览图。推进传统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和森林食品精深加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保绿”机制。强化山场林长绩效考核,实现森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和基层林业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建立“技术林长”科技服务体系。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立和改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场所,完善野生动物侵害农作物补偿机制。加强全县古树名木的修复保护,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探索投保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各乡镇(街道)】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队伍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县委办、县府办、县林长办其他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林长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大、政协适时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助推林长制落实见效。【县委办、县府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审计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政协、县人大、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投入保障。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财政保障,加大林业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基层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委编办、县发改局】

(四)推进整体智治。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完善部门协同决策机制,推进集空间规划管控、资源数据更新、林业生产管理、生态监测评价、林业灾害防控、护林监管考核于一体的现代林业综合治理、森林保护发展管理与考核系统。建立遂昌林业综合展示平台,展示推广林业保护发展模式与经验,全面提升现代林业治理的一体化和智能化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五)强化宣传监督。加大林长制宣传,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群防群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挖掘生态人文资源,共建共享自然教育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1.遂昌县林长制工作“十四五”目标值.docx

           2.遂昌县林长制岗位职责及各级林长名单.docx

           3.遂昌县县级林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职责.docx